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整改实效,按照《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和《巡察工作办法》(校党字〔2021〕141 号)有关要求,决定由党委巡察办公室牵头,联合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成立督查组,就十一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监督检查时间
9月中旬至10月底。
二、督查单位
十一届党委第一轮巡察以来尚未开展巡察“回头看”的单位,不含第五轮巡察“回头看”单位。见附件1。
三、督查组
组 长:陈从楷
副组长:向 葵、胡永波、何 勇
成 员:葛 飞、贺 伸、蒋 敏、张纯雅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填写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附件2),加盖党组织公章,负责人签字,提供必要支撑材料。督查组将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查。所有材料须提供纸质和电子版,9月25日之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巡察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xcb@sicau.edu.cn。
附件1: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督查单位.docx
附件2:自查报告(模板).doc
附件3:十一届党委第X轮巡察XX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模板).xls
党委巡察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