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省区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们共同关心的话题。大家表示,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平稳过渡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大家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现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要牢牢把握脱贫县5年过渡期的政治要求,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说,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加强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监督,保证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能否保持总体稳定,各级党委政府承担着主体责任。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房灵敏说,将坚持“抓书记、书记抓”,持续完善专班专治、蹲点调研、督导督战等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抓好过渡期内政治监督,需要把握好过渡期内的阶段性特征,确保监督精准有力。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昌林认为,要加强对稳定帮扶政策、健全返贫监测及帮扶机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等重点工作的监督,督促花更多精力锻长板、补短板、筑底板,确保共同富裕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
在脱贫攻坚非凡历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起点上,大家认为,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持续推动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到户到人。
近年来,四川省纪委监委以治理“一卡通”管理问题破题,专项治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惠民惠农领域信访反映举报数量同比减少31.6%。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揪出对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硕鼠’‘蠹虫’,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成色。”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雁飞说。
在房灵敏代表看来,确保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要严查乡村振兴中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分级分类开展专项治理,一类一类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动基层治理创新,促进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好转,确保党中央的“三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三农”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大家一致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作为今后重点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要扣牢有效衔接这个关键,做到监督不缺位。”刘昌林代表说,将积极开展对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重点政策衔接的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实好乡村建设行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守住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稳价保供底线等中央战略部署,确保乡村振兴任务落地见效。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夏红民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重点工作,盯紧盯牢所监督地区、部门和单位,列出专题、列出清单,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精准监督。
“我们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治责任,督促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夏红民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