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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寒假和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纪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12-31 】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元旦、寒假和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贯通联动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要扛牢政治责任,压实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四川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认真谋划本单位节点纠治“四风”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扛牢政治责任,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责、认真尽责、勇于担责,突出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通过召开会议、谈话提醒等方式,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二是要紧盯节日节点,严防严纠享乐奢靡歪风。各级党组织要牢牢守住过年过节的重要关口,紧紧盯住易发多发的“节日病”,从严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公车私用等问题。持续做好节前教育、节日提醒、节中管控,推动违规饮酒“五严禁”、公务活动用餐用车费用“扫码支付”等制度规定落地见效,持续释放一严到底、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

三是要弘扬新风正气,以节日文化涵养廉洁风尚。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厉杜绝年底不顾实际突击花钱、巧立名目铺张浪费,旗帜鲜明抵制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以良好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2日前,将发现的突出问题报纪委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问题,重要问题及时上报。



纪委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