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推荐驻四川农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校纪委副书记陈从楷同志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建议表彰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陈从楷,男,汉族,1981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省纪委监委驻四川农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校纪委副书记。该同志自2021年12月入组以来,始终坚守政治本色,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一是政治坚定善统筹。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在《人民日报》等平台发表文章50余篇。列席学校重要会议,全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紧盯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关键环节,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协助党委开展3轮巡察、巡察整改集中检查,巡察工作经验做法被《四川教育动态》《四川巡视巡察》刊载。组织后勤、国资等领域专项监督整治,将监督嵌入学校治理各环节。
二是守正创新重实效。构建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教育体系,分层分类组织辅导报告100余场,编印典型案例汇编。策划廉政文化作品展和纪律处分解读短视频,全网点击量超10万。
三是秉公执纪敢碰硬。在2023年省纪委部署的省属高校食堂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立案9件。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近五年所在纪检组在省纪委年度考核中获评一等次2次;个人2021年、2024年获年度考核“优秀”,2023年获学校“突出贡献奖”。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11日-6月17日。师生员工如对上述推荐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
校纪委办公室028-86293258
纪委办公室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