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中,“监督”一词共出现52次,是《决定》高频词之一。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用得不好或滥用就会滋生腐败,危害党和人民事业。如何保证党员干部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用好手中的权力,最简单、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用好监督“利器”,只有监督落到实处,让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感受到利剑高悬,这样他们才会“谨小慎微”地使用权力,即使仍心存侥幸,因为监督到位了,他们也会掂量掂量、思考思考,最终会“知难而退”。
现代国家,“管得了”是底线,“管得好”是目标。今天的中国,要开启“中国之治”新境界,要实现“管得好”的目标,就一定要在监督上发力,只有监督无处不在,才会让每个党员干部尽心竭力地做好本职工作,才会让他们俯下身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会让他们视廉洁为生命,廉洁从政;也只有监督落实了,才能真正把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他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据了解,《决定》中的52个“监督”,主要分布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7个部分,既有强调监督体系,又有强调监督制度,既有关注党内监督,又重视其他各类监督,生动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探索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可以预见,随着“中国之治”的开启,监督无疑将会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监督制度将会更加完善,监督工作将会更加落实。无处不在的监督,对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立党为公、秉公用权,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肯定是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更好发展,也必定是大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