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不得发文;能通过电话部署协调落实的,不得发文;能采取制定落实措施清单、任务交办单等方式抓好工作落实的,不得发文……这是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近日针对精文减会要求提出的“三个不得发文”要求。
说起这“三个不得发文”的由来,还要回到半个多月前,广元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在旺苍县一个偏远乡镇开展的一场仅3分钟的检查。
“您好,我是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请您打开党政收发文系统,我们想了解一下近两年你们的收文情况。”4月初,广元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雍明星带队来到距旺苍县县城近70公里的五权镇政府党政办,一边出示证件一边说明来意。
检查组通过查阅党政收发文系统了解到,该镇去年收到来自各级各部门发来的文件2047件,而2020年一季度已发文800余件。“今年你们收到的文件比去年多了不少吧?”“是的,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所以收到的文件相比去年多一些。”简单交流几句了解情况后,检查组便和该镇工作人员告别,奔赴另一个检查点。这一项检查,总共用时3分钟。
结束检查后,针对旺苍县发文数量有增长趋势的问题,检查组核实后认为,若不予以提醒,该县各乡镇今年的收文数量很可能超过2019年,便向该县发出预警,要求拿出举措,减少发文,2020年发文总数比2019年只减不增。
随后,旺苍县将这个问题纳入“民生旺苍”建设之推动基层重点问题治理的一项硬性指标,要求明确了,究竟怎么减?该县便提出了 “三个不得发文”要求。
“为解决困扰基层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我们不仅从自身做起,整合多方监督检查力量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还督促市县两级有关部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能凝心聚力搞脱贫、谋发展。”广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隆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