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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严防利用冒用领导旗号谋私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发布日期:2020-05-12 】 点击数: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冒充领导干部亲属诈骗财物的案例:鸟某冒充自己是青海省海东市市委主要领导的亲侄子,从而骗过了时任循化县常务副县长高某以及该县多名局长等,通过层层审批承揽工程,还骗取财物。

查阅有关媒体消息发现,冒充领导干部或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案例,近年来时有发生。比如,四川一名叫李建明的男子曾冒充“省委办公厅主任”行骗,与某市市委领导共同参会,还以招商的名义让某市市委书记、市长为其安排吃住、接待。2019年7月,湖南平江县吴某因冒充省委领导秘书让一些单位干部、老板为其安排吃饭、住宿等,被法院判刑。这些假冒他人身份者狐假虎威,打着领导旗号,干着非法勾当,小至索要财物、骗吃骗喝、推销产品,大至承包工程项目、推荐干部、跑官要官,损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声望,侵蚀国家和人民利益,影响恶劣。

这些骗子必须依法惩处,但为何屡有党员干部在此种骗术面前“中招”更当深思。一些党员干部轻易受骗,看似警惕心不够、分辨意识不强,背后实际上是私心杂念作祟,有着攀高枝的心理。一旦遇上有人打着高级干部或其亲属旗号,就想着“搭天线”“抱大腿”,视其为结交领导干部、拓展人脉资源的机会,拿公权做人情,希望领导干部会“投桃报李”,换得个人好处。如此歪心思,遇上敢于吹嘘、能言善辩的骗子,就容易上当。

坚决抵制自称同领导同志有特殊关系的人提出的要求,或者冒充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干预、捞取好处等行为,一方面要督促教育领导干部管好身边人,坚决防止和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各地也结合实际情况,出台规定,抵制各类人员打着领导旗号办事的行为。比如,湖南去年7月印发了《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其中就规定了严厉打击冒用、盗用领导干部名义办事或者冒充领导干部及其亲友招摇撞骗的行为。

另一方面,党员干部对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事的行为,不管是利用、冒用、盗用,都当果断拒绝,不信、不见、不理、不办,并主动报告。更根本的,是破除对圈子、关系网的迷恋,莫为一些华丽名头所吓住,也莫贪恋不正当的灰色利益。守纪律、讲规矩,不因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干预而假公济私、曲意逢迎,严格按制度行使公权力,铲除相关骗子行骗的土壤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