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案。检方指控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五项罪名,涉案金额达103亿元。任职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蔡国华平均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这家公家银行竟沦为了他的私人提款机,令人瞠目结舌。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就对如何正确对待公与私之间的关系作出了规范。蔡国华却反其道而行,在思想上混淆了公与私的界限,先私而后公,甚至有私而无公,将私利凌驾于公利之上,最终导致违纪违法。报道显示,他的个人生活支出、家庭生活支出甚至雇佣保镖等都明目张胆地在恒丰银行报销。其中,红木家具一项就高达800多万元,还曾几次用公款租用公务机猎鹰7X到国外购买奢侈品。由于公私观错位,他把恒丰银行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人、财、物均由自己一人“说了算”,架空行长,做出了一系列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涉嫌挪用48亿元公款用于个人经营,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在帮助一家公司获取贷款后索要时价达5.65亿港元一套位香港港岛区太平山顶的别墅等。
缺乏正确的公私观念、成为现实利益的奴隶,作为班长的蔡国华,不仅自身腐败堕落,还带坏了队伍、制造了金融风险。他“以身示范”个人花费公款报销,让许多高管也紧跟其后,把银行公款当作唐僧肉。他被调查后,恒丰银行原副行长毕继繁等多名高管也相继被调查。作为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之一的恒丰银行,最终形成逾1400亿元不良贷款,如处理失当,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金融风险。值得注意的是,为防范金融风险,近几年,中央纪委都对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部署。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已有项俊波、杨家才、赖小民等一批金融领域党员领导干部被查处,蔡国华的落马也是咎由自取。
南宋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载: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上自家的蜡烛。看似不起眼的一件“小事”,却隐藏着为官从政的大智慧。划清公与私的界限,不单是金融领域党员干部的基本功,同样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必修课。蔡国华案例警示我们,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